刘迎秋:民营企业尽可放心谋发展

来源 : 未知   |  2018-09-29

 最近一段时间,对民营企业的讨论比较热,一些错误的论调得以流传,并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担心,对有些民营企业家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果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有更多了解的话,就会发现,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中央政治局于今年7月31日召开会议,在全面分析和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大势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等六项保稳工作。如此突出强调“六稳”,还特别把“稳就业”放在第一位。稳就业,实际就是稳企业、稳企业家、特别是稳民营企业家。这样摆放工作重点与要求,不仅表明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及其重要作用的认识一直没有变并有新的深化;而且表明党中央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一直没有变并有新的强化;同时还表明党中央在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方面一直没有变并有新的拓展。

 

近40年来,中国民营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不仅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已经成为我国国民就业的主要或者说第一载体。把“稳就业”从而“稳企业”、“稳企业家”放在第一位,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还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并证明正确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

 

中国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要求,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本性,长期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一百年甚至更长时期都不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为管一百年甚至更长时期的不是你或我,而生产力及其代表。科学的理论逻辑及其实践均反复表明,在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能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要求以及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向前发展,而不会倒退。现在不可能,将来更不可能再重新回到传统的那样一种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去。

 

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忠旺集团考察时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始终关心支持爱护民营企业。我们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现在的很多改革举措都是围绕怎么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对这一点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

 

的确,广大民营企业家尽可放下心来,不受那些捕风捉影的传言影响,不轻易被“左”或“右”的言论误导,在进一步深入学习与深刻理解、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基础上,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大势,提振信心,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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